近期,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能)递表港交所,拟港股主板上市,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国际为联席保荐机构。在选择赴港上市之前,中润光能于2023年5月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请且获受理。深交所就中润光年的A股上市申请下发两轮审核问询函。
业务结构发生变动,2024年业绩大幅下滑
业务结构的较大变动也给中润光能期内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报告期内,中润光能实现营收分别为125.17亿元、208.38亿元和113.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34亿元、16.81亿元和-13.63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6.7%、8.1%和-12.1%。2024年,中润光能收入同比减少45.7%,净利润也由盈转亏,同比减少181.06%。
值得一提的是,中润光能亦从海外市场获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分别为14.41亿元、27.96亿元和37.23亿元,占各年度总收入的11.5%、13.4%和32.9%。在海外市场的商业化方面,中润光能面临货币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于2023年公司产生的净汇兑亏损为人民币620万元。
存货周转天数走高,现金流承压
由于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下调,在存货及应收账款整体走高的情形下,也影响到中润光能的现金流表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分别为24.1亿元、26.91亿元和-9.41亿元,2024年公司现金流录得流出状态。
为继续扩大产能以及为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中润光能需要大量现金以满足资本需求。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为21.95亿元,贸易应付款项为24.43亿元,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为29.33亿元,流动银行及其他借款以及非流动银行及其他借款分别为26.47亿元、31.23亿元。
实控人大额资金拆借与套现,被处罚11次
外界高度关注的是,在中润光能闯关深交所的招股书中显示,中润光能及实控人龙大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较为频繁的资金拆借,在2020-2022年期间,龙大强及其控制关联方分别形成资金占用额3.31亿元、15.49亿元。资金拆借的用途主要用于光伏产业布局之实缴资本出资、银行贷款相关等。
IPO前,龙大强夫妇还通过转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权套现了超11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据审核问询函披露,龙大强套现所得的11.2亿元中,1.56亿元用于缴纳股权转让税款,6.84亿元用于归还中润光能的借款,1.24亿元用于对中善新能出资,2918万元用于家庭支出,9898.03万元用于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银行借款等本金及利息,2614.72万元用于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借款,最终仅剩余23.65万元。